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4606.“还有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西布伦”表这些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外在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本质特征。这从这些儿子各自的代表清楚可知,即:“西缅”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天意或主的旨意(Providence,暂译),在内在意义上是指意愿中的信,在外在意义上是指顺从(参看3869-3872节);“利未”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爱与怜悯,在内在意义上是指仁爱或属灵之爱,在外在意义上是指联结(3875, 3877节);“犹大”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之爱的神性,在内在意义上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在外在意义上是指属天教会所拥有的出自圣言的教义(3881节);“以萨迦”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与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在内在意义上是指天上的婚姻之爱,在外在意义上是指相爱(3956, 3957节);“西布伦”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本身和祂的神性人身,在内在意义上是指天上的婚姻,在外在意义上是指婚姻之爱(3960, 3961节)。这些就是在主的外在神性良善与真理里面的本质特征;但除了居于天堂之光的人外,没有人能解释得了这些各自如何存在于他们里面。因为这些事物在这光里面看似在乌陵与土明中通过光与火的闪烁所给出的答复,并从主所给出的答复中被觉察到。事实上,乌陵与土明含有与以色列十二支派相应的十二样宝石。
关于与大人或天堂的对应(续)
此处关于听觉和耳朵与大人的对应关系
4652.灵魂与身体之间,也就是构成人的内在灵的事物与构成其外在身体的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的性质,可从作为灵之功能的思维和觉知,与作为身体功能的说和听的对应、流注和交流清楚看出来。当人在说话时,他的思维无非是他的灵所拥有的说话能力,而他对话语的觉知无非是他的灵所拥有的倾听能力。因此,我听见他们说话,和世人说话一样响亮。有时当我在一群世人中间时,灵人向我说话;其中一些灵人以为他们说的话听上去如此响亮,与我同在的人应该也能听见。但我告诉他们,他们的言语经由内在途径流入我的耳朵,而人的言语则经由外在途径流入。由此可见灵人如何与先知说话,不是像世人与世人那样说话,而是像灵人与世人那样说话,也就是说,在他里面说话(参看撒迦利亚书1:9, 13; 2:2, 7; 4:1, 4, 5; 5:10; 6:4等)。不过,我知道,这些事对那些不相信人是一个灵,而身体只是为了在世上所发挥的功能而服务于他的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那些已经确信人不是一个灵的人甚至不愿听闻任何对应;他们即便听到,也会拒绝接受他们所听到的,因为他们持否定态度。事实上,若有人说,任何事物都不属于身体,他们反而觉得难过、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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